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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质量检查评价制度

作者:管理员  编辑:  审核人: 点击:[]  2016年10月19日 16:02


一、教师教学质量检查评价的目的和要求

1.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的状况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水平,分析影响教学质量的主客观因素,总结经验,找出差距,采取措施,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2.通过评议,为校、院领导提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决策信息,为教师职务聘任,职称晋升,表彰奖励依据,调动教师搞好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3.教学质量检查评议的范围是: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实习、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

二、教学质量评价指标的设计

1.要遵循导向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原则,坚持"全面发展"的培养方针,把专业教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评价教学与促进教学改革相结合,评教与评学相结合。

2.教学质量的评价采用学生评价、领导评价与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分别填写相应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后进行综合评价。

三、教学质量评价原则

对教师教学质量检查评价,按院、教研室分工,上下结合,师生结合,阶段性与经常性的教学工作结合的原则进行。

四、评价结果处理

1.认真研究评价结果,对每个被评价者写出评价小结,提出整改意见。

2.对60分以下者,限期一学期进行待岗提高。待岗提高后,经本人申请,院系考核合格后可继续上岗;考核仍不合格者院领导将研究进一步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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