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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考试阅卷和试卷复查工作规范

作者:管理员  编辑:  审核人: 点击:[]  2016年10月19日 16:05


试卷是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之一,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学水平评估检查的重要教学文件,所以试卷的批改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为了规范试卷评阅工作,我院特制定以下阅卷规则:

一、试卷批改的总体要求

1. 试卷批改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完成。

2. 所有试卷应采用流水作业的方式集体批改。

3. 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批改试卷。

二、试卷批改的具体要求

1. 试卷批改标记的要求:

1.1使用红色笔批改,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1.2客观题的批改:

得分直接计入得分栏,卷面不出现负分。

1.3对于选择,判断,填空等类型大题的批改:

所有小题完全正确的打一个勾(√),完全错的打一个叉(×),全道大题未答的打一个叉(×) ,否则每小题进行批改:对的不划对号,只将错的用“/”(方向不可改动)标出即可,不显示扣分。将总得分直接填入得分栏。

大题下有若干小题的批改:

1.4试题完全正确的打勾(√),完全错的打叉(×).不完全正确的批改方法: 不打对号或错号,错误的地方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的用“∧”标出,超过要求多答在多答部分上划“/”。 每小题右侧给出得分,不显示扣分。

论文、作文的评阅:

1.5要严格参照具体的评分标准,给出评阅意见。不显示扣分,直接在“评分标准中规定最小的得分点为1分,则试卷中体现的分值必须为1分,不能为0.5分. 按照评分标准,此题的得分点只有一个即1分,所以批改只有两个结果:1分或0分. 如果考虑错一个字母或一点小错要相应扣分,则须在评分标准中详细说明,比如:“每题1分,单词拼写出现1处错误扣0.5分,2处以上不得分.”只有评阅标准规定的最小得分值是0.5时,才允许在批改中出现0.5分的情况。

评阅意见”下面给出应得分数。

1.6得分栏签名:

得分栏签全名。

1.7分数改动处:

所有分数改动处:应在其下方签上改判教师的全名。

2. 总分合计要准确。

3. 严格流水阅卷(三人以上)。

4. 批改标记和分数书写工整,保持试卷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

三、试卷批改的复查

1. 卷面分数:

试卷批改后,应进行认真复查,重点是总分合计。卷面得分在 60 分左右的试卷,要逐一认真复查,防止误判,漏判和送分现象。

2. 问题处理:

教师在试卷复查过程中发现新问题应及时上报,由教研室研究解决。如问题重大,报教学办公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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