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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编辑:王欣欣  审核人: 点击:[]  2021年04月29日 09:12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2021年“五一”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规守纪

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微信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其他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组织、参与校友会、老乡会和战友会;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二、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全校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抓好责任落实,切实把做好“五一”期间纠治“四风”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教育监督管理,严守纪律底线,强化纪法意识,树牢规矩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严防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和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带头纠“四风”转作风,带头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形成“头雁效应”。

三、强化执纪监督,持续正风肃纪

校纪委将加强对节日期间落实纪律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不到位,致使本单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374-2968928

监督举报邮箱:jiwei@xcu.edu.cn



                                 中共许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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