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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心)关于修订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

作者:管理员  编辑:  审核人: 点击:[]  2017年05月17日 17:05


摘要:


为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心)的制度化建设和科学发展,5月16日上午,我院(中心)召开了规章制度起草修订暨专家治学委员会成立专题工作会议。根据会议部署,现对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具体分工

(一)周耀宏、马洪伟、菅强同志:负责起草、修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心)绩效分配方案》。

(二)李自豪同志:负责起草、修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心)教职工评先表优办法》《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心)政治理论宣讲团成员遴选办法》。

(三)王丽英同志:负责起草、修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心)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四)高军峰同志:负责起草、修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遴选办法》

(五)孙希芳同志:负责起草、修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心)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办法》

二、内容要求

(一)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要考虑周全,充分结合我院(中心)的实际情况。

(二)规章制度的内容,力求文字简洁,言简意赅,便于操作。

三、时间节点

(一)以上所有规章制度的初稿要在5月26日前完成,电子档发到859335806@qq.com

(二)党务、教学、行政管理、工会、团学等序列,若对现有规章制度修订完善的,依照上述要求完成、提交。

(三)办公室汇总后将组织人员对新起草的规章制度进行集体研讨、完善。

(四)6月初,我院将召开第一届第二次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审议通过以上规章制度。

(五)以上所有规章制度将在6月10日以前汇编成册。

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心)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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