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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学生工作安排

作者:管理员  编辑:  审核人: 点击:[]  2016年04月29日 13:45


摘要:


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将近期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申请工作

根据《许昌学院奖助学金实施细则》(院政学〔2010〕6号)(详见学生工作处网页学生资助栏),我校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的专项奖学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许昌学院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若符合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的学费卡,以个人名义到学生处申请(西启智楼一楼大学生服务中心),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核、汇总后进行发放。

受理期限:5月3日起至5月6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受理。

二、2016届毕业生解除处分工作

我校关于毕业生的解除处分工作已经开始,请受过处分的毕业生认真对照《许昌学院关于解除学生处分的实施办法》(详见学生工作处网页学生管理栏),若符合条件,写出解除申请、逐项填写处分解除申请表(具体见附件1,A4纸下载打印),不得空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起交到所在院部,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后,以院部为单位于5月6日下午5点以前报送至行政楼106房间,联系电话2968886,联系人王菲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三、贫困生的门诊医疗补助工作

根据《许昌学院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院政学〔2011〕10号)(详见学生工作处网页学生资助栏), 2016年上半年的门诊医疗补助报销工作已经开始,请参加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贫困生将医疗门诊费正规发票交到所在院部,由各院部安排专人将门诊费发票按照学校财务规定粘贴,并将许昌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门诊医疗补助名单汇总表(具体见附件2,电子版请发送至:xsc@xcu.edu.cn)填写完整后,于5月6日下午5点前一起报送至行政楼106房间王菲老师处统一审批报销,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2968886。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28日

上一条: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立德树人,成就最美”师德师风征文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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