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编辑: 审核人: 点击:[] 2016年05月04日 08:06
摘要: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5月4日(星期三)下午全校停课,28岁以下青年教职工生放假半天,下午的有关活动和晚上的课程照常进行。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近期学生资助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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