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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严纠“四风”问题的通知

作者:  编辑:李自豪  审核人: 点击:[]  2018年01月16日 18:58


 

各党支部、全体教职工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确保全体教职工生文明祥和欢度双节,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廉洁提醒,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和教职工生,恪守纪律规矩底线,不折不扣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政治生态环境。

各党支部要特别把对精准扶贫家庭、困难职工、困难学生的关心、关怀、关爱工作做到位,要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把宗旨意识充分体现。

二、牢固树立规矩纪律意识,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

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身体力行倡导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弘扬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高尚节操,为广大教职工生作出表率;广大教职工生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为春期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做到以下“十个不准”:

1.不准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旅游和参与娱乐健身活动;

2.不准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聚餐;

3.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挂历、食品等年货节礼;

4.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5.不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6.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7.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

8.不准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聚会活动;

9.不准违规出入隐蔽场所、违反公务接待和饮酒有关规定;

10.不准任何有违师德师风的行为发生。

三、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学校纪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强力正风肃纪。双节期间,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加大检查力度,重点监督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教职工生和社会监督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374-2962856(内线6856);

电子邮箱:jiwei@xc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心)党总支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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