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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办法

作者:管理员  编辑:  审核人: 点击:[]  2016年10月20日 10:59


教研室是教学管理的基层组织,担负着教师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和科研管理的重任。为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工作中的业务主导作用,营造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风气,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优秀教研室评选办法。

优秀教研室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一般在寒假前的学期末进行。

一、评比项目

1、有教研制度,每学期有教研计划及教研工作记录。

2、每月至少有2次教研活动,积极主动组织教研活动且有经验推介或典型发言,教研组有示范课、公开课、汇报课者加分。

3、对教师听课有检查,有记录,完成好。

4、有教师培训计划。

5、有新、老教师结对,并开展一对一活动,年轻教师好学上进,积极听课、撰写教学经验总结、体会、论文等。

6、教师参加各级竞赛活动次数,获奖次数。

7、教师授课受学生欢迎程度(教学调查)。

8、本室组织学生各级各类竞赛、活动次数,取得名次。

9、本教研室科研教研活动开展好,有论文发表(篇数)、课题立项(项数)。

10、积极参加课程建设,成绩突出。

二、奖励

经评比,推选出一个优秀教研室,奖励一定数量的奖金。

三、注意事项

1、请各教研室在每一年度结束前,将与评比项目有关的资料分门别类地交给院主管该项评比的领导。如果由于材料不全造成被扣分,责任自负。

2、各评比项目的基本分均为10分。

3、教研室主任要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搞好教学、科研工作,积极参与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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