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 号)《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中宣发〔2015〕26 号)《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教社科〔2015〕3 号)《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9 年本)》(教社科〔2019〕9 号)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近日,我校党委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
《意见》从“提高站位,切实强化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认识”“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主要措施”“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条件保障”三个大方面,对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建设提出了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并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质量、建强建优,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在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推进理论研究、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意见》指出,我校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目标是:认真落实《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9 年本)》(教社科〔2019〕9 号),强化党委领导责任,稳定经费投入,建立责任分工明确、政策制度完善的建设发展保障体系。通过系统规划,整体推进,把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成为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教学、研究、宣传、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建设成为地区引领、省内一流、特色突出的示范性马克思主义学院,努力建成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意见》指出,马克思主义学院是直属于学校领导的独立二级教学、科研机构。坚持“马院姓马,在马言马”的鲜明导向和办学原则,擦亮办学最鲜亮的底色,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开设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统一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意见》指出,按照“落实学校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校长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要求,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重点课程、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重点学科、把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重点学院,在学校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公共资源使用中加大支持力度,优先保障。实现马克思主义学院三项重点建设目标需着力推进实施“四优计划”,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优先计划、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优质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优能计划、社会服务优效计划。
《意见》指出, 学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科办、财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在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负其责,勠力同心,高度重视和支持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各项建设工作。
《意见》最后强调,学校党委要组织专家组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9 年本)》,对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文稿:李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