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编辑: 审核人: 点击:[] 2016年04月29日 16:06
摘要:
校属各单位:
根据《许昌学院2016年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方案》(院政〔2016〕16号)的清查核实的时间和工作要求,各单位、部门在2016年4月28日前将清查结果和清查报告分别报送相应清查小组和资产管理处。截止目前没有上报清查材料的单位,请抓紧时间在今天下午16:00前,按要求报送资产清查结果。逾期不报者将对单位通报批评。
院长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对2016届毕业生进行成绩梳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6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招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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