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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中心)党总支关于清明节期间严肃有关纪律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编辑:  审核人: 点击:[]  2017年03月29日 16:06


摘要:


全体教职工:

2017年清明节将至,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严纠“四风”,增强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广大教职工文明、节俭、廉洁过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纪律要求

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文明祭祀,廉洁过节。要严格做到如下要求:

1.严禁借清明节之机公款吃喝;

2.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

3.严禁在祭祀、扫墓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搞封建迷信活动;

4.严禁借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等有价票证;

5.严格遵守祭扫场所有关规定,避免发生火灾及突发事件。

二、强化责任意识

我院(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各个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住“清明节”这一重要时点,对党员干部明确提出要求,坚守道德高线,不逾纪律底线,严格遵守各项纪律。

三、加强监督和问责力度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374-2962856,邮箱:jiwei@xc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心)党总支

2017年3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全体教职工工作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深入各党支部开展检查督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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