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党〔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中心)工作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就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教职工(含人事代理)。
二、考核等次
(一)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本年度,学校划拨给我院(中心)的考核优秀指标为6人。指标按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以及不同的职务层次分配使用。
(三)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今后聘用、晋级、职称晋升和享受有关待遇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内容
(一)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注重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着重考核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对人员的平时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把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依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中心)实际,优秀等次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标准:
1.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进入总排名的前50%;
3.教学质量考评等次为“良好”及其以上;
4.科研工作量进入总排名的前50%;
5.全年参加政治学习、集体会议无故缺席不超过3次,因私请假缺席不超过4次;
6.同等条件下,优秀等次向积极参加学院(中心)各项公共事务、为学院(中心)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倾斜。
四、考核安排
(一)我院(中心)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许涛,成员为寇鸿顺、张凤云、周耀宏。考核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自豪兼任。
(二)请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党〔2017〕2号),领会文件精神,熟悉考核内容,提前写好个人工作总结(学校通知、年度考核相关表格及填表说明已经上传至我院QQ工作群)。
(三)定于2017年1月9日(周一)14:30在会议室召开考核会议。每位同志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提交考核表。
(四)采取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和教职工互评的办法进行综合评价,按不同的权数确定每位教职工的测评等次。
(五)考核等次确定后,在我院(中心)进行公示,之后上报学校。
(六)年度考核工作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2968820,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2968928。我院(中心)年度考核工作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原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党总支
2017年1月5日